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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发布时间:2019-07-25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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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7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了确保我院2019年度预算外资金项目(包含工程类、设备类、货物、信息及服务类)的招标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二、招标内容:对承担我院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预算外资金项目(包含工程类、设备类、货物及服务类)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三、报名资格: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在政府采购办备案的中介机构。
2.公司注册地在桂林市或者在桂林市依法设立有分支机构。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等违法行为的代理机构。

4.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未受过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
5.本招标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和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

要求: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15年至今四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现场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五、截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截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5楼会议室(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

七、联系人及方式:赵琼 0773- 6790376 13597330109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网和外网。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年7月25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与竞标公告内容一致。

三、招标内容:与竞标公告内容一致。

四、年度有效期范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签定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合同。

五、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开展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代理业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科学、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提供良好的服务;有责任拒绝和防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过程的非法干预。

2.代理采购活动必须自觉接受医院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派出的采购业务项目负责人及助理人员名单,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变动,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招标人如有意愿更换人员的,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换。

4.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擅自将集中采购代理业务另行委托他人,一经发现即取消在招标人单位的代理资格。

5.在采购代理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出现一次由于其人为失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履约,或因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较大错误或由于采购代理机构人为原因导致招标被迫中止等情形的,将取消年度内的代理资格,并承担采购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6.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承诺,无论采购招标项目金额大小,都必须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并在规定的采购时限内规范、及时地完成招标采购。

六、竞标报价:

1.以人民币报价,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2.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进行优惠率的报价,完整唯一报价,包括完成代理服务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的总和。

3.报价包含完成整个代理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开支。

4.经评委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目录和材料自行编写(为本次项目的评分内容之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证明及其他所有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核)

2.要求:真实、有效、合法、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封袋上写明:

(1)招标单位: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招标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年度(2019. -2020.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3)竞标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4)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八、投标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2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资格不满足;

2.招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十、中标人数量

中标数若干。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具有招标人单位2019年 月至2020年 月期间的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招标人将在中标人范围内,在医院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委托项目的代理业务,签定代理合同。招标人不能保证中标单位,一定能接受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业务,不能保证各中标单位一定接受到相同数量的委托代理业务。

十一、中标通知及合同签署

经医院评标小组确认评标结果后,向中标的代理机构,发出年度代理资格中标通知书。

第二章 评分办法和评选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委组成及评审依据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的评委由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询价小组成员组成。

(二)评委将以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服务方案、拟投入人员、办

公场地以及资质信誉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其中报价分40分;企业资质分8分;项目负责人分3分;项目服务机构情况分12分;完成时间分4分;办公场所分3分;企业能力和信誉分15分;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分15分。合计100分。

三、综合评分的分值表: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报价分 40分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执行。

2.本项目有效报价范围: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收费标准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在有效报价范围内,以报价系数的大小作为评价依据,报价系数最低的投标报价得分最高,其余投标报价的下浮系数与得分最高的下浮系数相比: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投标人价格分 =×40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企业资质

情况分

8分 1.获得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得2分,乙级得1分;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其中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

3.获得过中央投资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其中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

4.获得过 国际招标乙级或乙级以上资格的,其中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

项目

负责人分

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且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培训证的,得3分;具备中级职称且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培训证的,得2分;具备初级职称且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培训证的,得1分;初级以下职称不得分。
项目服务

机构情况分

12分 1.一档:拟投入的项目的服务人员专业配置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0~4分。

2.二档: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的服务人员专业配置投入合理,较好满足服务需要,得5~8分。

3.三档: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的服务人员专业配置投入合理,完全满足服务需要,得9~12分。

说明:拟投入项目的服务技术人员配备分(依据投标人人员的配备情况、搭配情况,集体讨论,统一入档后,由评委在档次内独立评分):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招标师资格的,每有1人,得2分(必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 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准),满分4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必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 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准),满分4分;③具备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必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 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准),满分4分。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完成时间分 4分 具备招标条件之日起承诺完成招标时间:

1.询价、竞争性谈判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得0.1~1分;

2.单一来源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得0.1~1分;

3.竞争性磋商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得0.1~1分;

4.公开招标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得0.1~1分。

企业能力和信誉分 15分 1.2016至今,有类似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每个项目得0.5分,满分4分。

2.2016年至今, 有卫生医疗系统货物类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金额招标代理业绩的,每项0.5分,满分4分。

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

4.2016年至今,获得国家级(中国招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等级证书,得2分;

5.2016年至今,获得 “桂林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考核”(桂林市财政局)“优秀”等次的,得1分;

6.投标人未被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为考核扣分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核情况公示网页截图,否则此项不得分。)

办公场所分 3分 在桂林市有固定办公地点或设有分支机构的(以租赁合同、房产证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1.办公场地面积≤250平方米,配备有1间开标大厅、≥2间评标室且配备相应的办公、监控设备的,得1分。

2.办公场地面积>250且≤500平方米,配备有1间开标大厅、≥2间评标室且配备相应的办公、监控设备的,得2分。

3.办公场地面积>500平方米,配备有1间开标大厅、≥2间评标室,配备相应的办公、监控设备且有规范的档案室的,得3分。

注:未提供相关办公场地、设备及监控证明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分 15分 要求招标文件完整、合理、整洁,工作方案完善、可行,计划详细、具体,具有科学性,分为:

一档: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无针对性,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需要,得0~5分。

二档:服务方案表述较清晰、内容相对完善,服务承诺较好,得6~10分。

三档:服务方案表述清晰、目的明确,内容完善,服务承诺好,得11~15分。

注: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比各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第三章 合同格式

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代理单位:

 

委托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委托乙方作为 2019年 月至2020年 月期间 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代理的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计划表。

采购方式:

项目完成时间:

二、根据委托政府采购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对委托人委托的采购项目及时实施采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未授权的事项,乙方不得越权代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指定熟悉本项目情况的有关人员对整个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作;

2、向乙方提供经批准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及项目的详细需求,如货物名称、参考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图纸、技术资料以及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材料和图纸等;

3、按规定审定或确认采购活动的工作计划及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需求、评标办法、中标标准、中标原则等);

4、提供项目付款方式并负责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

5、委派代表或委托乙方抽取项目的评审专家;

6、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评标会;

7、审定评标报告,并按规定确定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人;

8、与中标(成交)人签定承包合同,履约和组织合同验收,所签定合同不得对与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9、对评标内容有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

四、乙方职责

1、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供给甲方审定后执行;

2、编写采购公告,送甲方审定后,在指定的报刊、网上刊登和发布采购公告;

3、编制采购文件和开标、评标程序等,并按规定送甲方审定;

4、印制并出售采购文件,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纸质版本,负责免费复印,经甲方确认盖章。

复印或出售施工图纸、复印工程量清单;

5、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送甲方审定后,发出澄清函或更改通知;

6、按规定收取和退还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7、按规定抽取专家评委,并支付评委费;

8、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9、提交评标全套资料供甲方定标;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和致谢函;

11、按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12、在指定的报刊、网上刊登和发布中标结果。

五、委托招标代理费用:

1、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优惠率为, %,即实际结算比例为: %(此比例=100%— 优惠百分率 )。

2、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代理工程项目时对竞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代理工程项目时,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方式,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造价的 3 %缴纳,由中标方向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帐支付。

七、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转账支付

八、截标、开标地点:

九、评标地点:

十、其他补充:

1、乙方在代理本项目的过程中,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与第三方产生任何违

规的费用关系,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项目招标时间推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取消乙方在年度内的中标资格。

2、因招标文件的质量问题(如招标文件前后矛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取消乙方在年度内的中标资格)。

3、甲乙双方密切配合,提高采购效率。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所签定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我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报价,完成招标文件中要求代理的工作。如为邀请招标形式,相比公开招标方式,在招标程序上如有开支项目减少的,我方同意在上述报价的代理服务费标准上,相应减少部分代理费用,具体数额视具体情况商定。

3、我方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准确真实,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4、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次竞标有关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5、我方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代理工作。

 

我方的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完成

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三、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四、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 月至2020 月期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表

序号

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总造价范围

(万元)

货物类

结算百分比例

服务类

结算百分比例

工程类

结算百分比例

备注
1 100以下        
2 100-500        
 

备注:

1、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依据所代理的服务类型项目的中标总造价的不同范围,进行结算百分比例的报价。(例如:如投标人在1000-5000万元范围的代理费结算百分比例报价为30%,某工程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总造价金额为2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2300-1000)×0.35%=4.55万元

合计=(1+2.8+2.75+4.55)×30% = 3.33万元

2、完整唯一报价,包括完成代理服务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的总和。

3、报价包含完成整个代理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开支。

 

 

五、投标文件所需的其他表格和资料格式

(略,由竞标单位自行编写,为本次招标考核内容)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竞标公告20190724(修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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