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院(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桂林市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桂林市漓江东岸的三里店旅游区及桂林高新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6,891.10平方米,医院下辖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注重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功能,积极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学科建设齐全,致力于打造重点专科,以带动全院学科建设发展,肛肠科、肿瘤科、骨伤科三个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在桂北和湘南地区有较大影响。医院建立了中医综合治疗区,病房设立有中医综合治疗室,为病人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业务,深受病人欢迎。此外,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全面的预防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为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40,230.41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46,884.18万元相比,减少6,653.77万元,下降14.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91.86万元增加700.46万元,增长762.5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6,000.00万元减少5,986.50万元,下降9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门急诊业务综合楼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劵资金6,000.00万元,2023年无此项目。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36,699.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32,493.88万元增加4,205.35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收入增加。
5、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406.18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5,385.80万元减少3,979.62万元,下降73.89 %,主要原因是2023年借款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21.3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636.33万元减少1,615.00万元,下降61.26%。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7.8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76.31万元增加21.53万元,增长7.79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没有使用完毕。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40,230.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035.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6,884.18万元减少6,653.77万元,下降14.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5.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43.28万元增加321.78万元,上升93.74%,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系统更新后本单位数据有误,推迟缴纳2个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且推迟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计入了2023年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9,065.4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9,996.40万元减少930.99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债务还本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13.5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1.5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255.28万元相比,增加36.30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5、其他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000.00万元减少6,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目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4.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89.22万元减少94.36万元,下降32.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92.79万元增加699.32万元,增长753.89%。其中:基本支出74.19万元,项目支出718.13万元。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0万元,支出决算为79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57万元,支出决算为78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0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转入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人员工资补助,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等。
1、公立医院(款)年初预算为53.57万元,支出决算为6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转入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人员工资补助9.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1)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转入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人员工资补助9.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2)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53.57万元,支出决算为5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2、公共卫生(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15.0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主要用于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支出、成本价格监测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支出等。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支出、成本价格监测支出、职业病防治支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98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提升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的专用设备,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新冠患者医疗救治费用。
3、中医药(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主要用于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药膳基地建设、智慧中医医院试点建设、广西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等。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主要用于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药膳基地建设、智慧中医医院试点建设、广西名中医工作室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等。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主要用于重症医疗急需设备购置。
(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主要用于重症医疗急需设备购置。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转入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人员工资补助9.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5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000.00万元减少5,98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门急诊业务综合楼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劵支出6,000.00万元,2023年为新增政府专项债劵(清欠)项目13.50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减少年初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43万元,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卫材款。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卫材款。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卫材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体检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6台。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969.4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1个,涉及财政资金969.48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4.72%。
11个中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6.36%;7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64%。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67.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为医院重症科添置3台呼吸机、3台监护仪及6台注射泵设备。提升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有效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提高医院重症床位或可转换床位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
0773-6790095(急诊科)、0773-6790161(预约挂号)
glzxyjhyy@163.com
Designed by 信息科.LNX | 桂ICP备18003305号
桂公网安备 45030502000199号